由于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,無論是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的設計,還是綠色金融理念的普及推廣,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。就商洛而言,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尚不健全,缺乏專項優惠政策,特別是循環經濟的高風險、高投入和投資周期長特性,與銀行信貸資金追求安全性、盈利性和流動性的供給矛盾突出,導致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、支持循環經濟的積極性有限。
發展綠色金融是深化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,也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、加快金融供給側改革的重要任務。結合商洛發展實際,當前亟待完善綠色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政策體系、組織體系、信貸管理、融資渠道,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。
完善綠色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政策體系
一是制定指導意見。以國家《循環經濟促進法》為依據,研究制定綠色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,明確總體目標、循環型企業標準和扶持范圍以及金融機構的責任和義務,提高金融在綠色產業結構調整、空間布局、科技創新等決策中的話語權,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優化資源配置、防控環境風險、引導企業行為的功能作用。
二是完善征信制度。以《征信業管理條例》為依據,加快區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,整合征信資源,利用環保信息、工商社會信用信息、央行兩大征信系統等征信產品成果,緩解“借貸雙難”中普遍存在的信息、信用“兩信缺失”困局,大力發展綠色金融,支持節能環保、綠色生態產業轉型升級。
三是建立考評機制。出臺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發展暨支持綠色經濟發展考評獎勵辦法,通過綠色金融業務量占比、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數量等指標進行考評,對于考評成績達到一定等次的金融機構,予以政策優惠,激勵綠色金融發展。
健全綠色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組織體系
一是擴大政策銀行功效。明確政策性銀行在循環經濟發展中的先行介入地位,重點支持循環經濟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,加大政策性資金投入力度,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,全面提高循環經濟的經濟效益、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二是增加金融供給主體。通過政銀企座談會、專題推介會等多種方式,引導更多的商業性綜合金融機構,積極參與綠色產業發展和產業鏈整合。同時,放開金融機構準入門檻,鼓勵更多的民間借貸公司為綠色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。
三是健全配套服務機構。規范發展非銀金融及中介服務機構,積極發展貸款保險公司和風險投資公司,資助證券組織直接融資活動,幫助開展技術推廣和咨詢服務,為信貸機構放貸提供足額足信的風險保障。
創新綠色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信貸管理
一是創新綠色金融產品。結合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,設立生態基金和環境保護方面的金融產品及金融衍生品,滿足各類市場主體的多樣化金融需求,從根本上解決企業需求和金融產品之間不對路的矛盾。
二是完善綠色信貸政策。按照“區別對待、有保有壓”原則,提高對資源節約、環境友好型企業的授信額度,把節能降耗、資源循環利用、污染物排放等指標納入貸款審批體系,探索實行結構性的差別利率政策和再貼現政策,支持綠色經濟快速發展。
三是提高綠色信貸質量。按照扶優限劣原則,加大對節能降耗、清潔生產、資源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相關產業、企業和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,對“兩高”和低效能貸款只收不貸,并調整壓縮授信,倒逼企業轉型升級。
拓寬綠色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融資渠道
一是善用風投基金。積極引入與循環經濟發展有關的各類風險投資基金,發揮風險投資的市場前瞻性、戰略性優勢,支持清潔生產、污染治理、資源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關鍵技術的開發研究與推廣應用。
二是用好社會資本。大力推廣PPP模式,豐富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出資人或循環經濟項目合作人的組成成分,提高其支持效率和實力;通過發展互聯網金融、設立綠色產業發展專項基金、發行綠色債券、掛牌新三板等方式融資。
三是整合扶持資金。積極整合各類扶持、獎補資金,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所有權的前提下,創設行業發展擔?;鸹蚺c保險機構聯合開發保險產品,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效益。